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组织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制度,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等。2.负责组织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战略,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落实资金在线管控要求,开展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加强经济活动分析与监测,开展财务绩效评价与分析工作,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等。3.负责组织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会内控制度,落实财会内控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等,提升内部监督能力。4.负责建立和完善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重大财务风险处置工作等,提升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审计)或金融专业知识。2.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专业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3.航天系统内应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含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或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含三级单位部门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满1年但未满3年的,应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含三级单位部门正职)和内设机构副职(含三级单位部门副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航天科工二院、三院、航天三江部门内设机构副职3年及以上(或其所属总体单位及所属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三级单位任处室副职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航天系统外,与上述相关岗位层级相当任职经历人员也可申报(资格审查阶段将综合考虑原单位任职经历、团队人数等因素,研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工作地点:北京、南京或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