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浙江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9-27 23:27:38 |  访问:259

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23〕4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统一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1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宁波大市户籍,40周岁以下,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备注: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有关岗位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30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

全省统一报名入口从浙江省总工会-浙江网上职工之家主页进入,网址为:https://www.zjftu.org/。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以及岗位资格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如户口本户主及本人信息页,各地按实际要求补充完善)。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10月13日17:00前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21日上午8:3010月26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9:0011:30,地点待定。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收信息。

笔试只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时事政治(2023年10月2024年9月),工会相关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和宁波高新区官网(http://www.nbhtz.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项目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总工会核准后,在宁波工会网(https://www.nbgh.gov.cn/)和宁波高新区官网(http://www.nbht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录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用工性质、薪资待遇、工作内容

(一)用工性质

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宁波高新区总工会与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2年。

(二)薪资待遇

按照宁波市和宁波高新区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内容

1.指导和推动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组建工会,组织动员包括新业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加入工会;参与和推动所在辖区内的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工会经费收缴;指导和协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

2.向职工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接受职工委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协调和调解,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3.帮助推动劳动保护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支持和帮助职工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维护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和职业健康权益以及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协调推进职工后勤保障服务,帮助提高职工生活保障水平;

4.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做好劳动模范的管理服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收集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帮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防控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6.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数字+工会普惠型服务;

7.上级工会以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赋予的其他任务。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公告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8928885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热线: 0571-85786508

附件: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wps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

2024年9月27日

推荐:更多2024浙江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